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機構,高新區、產業園區管委會,職業技術學院,紅堿淖管理局,石峁遺址管理處:
《神木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神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13日
神木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2023年修訂)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預防、監測、預警、處置能力,統籌開展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氣象災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陜西省氣象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陜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陜西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榆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發生的干旱、暴雨、暴雪、寒潮、大風、低溫、高溫、雷電、冰雹、霜凍、冰凍、大霧、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的預防、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沙塵暴的應急處置依照2016年發布的《榆林市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執行。
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洪澇、滑坡等衍生、次生災害,依照相關單位的應急預案執行。
1.4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氣象災害損失。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利用雷達、遙感等手段,基于氣象大數據平臺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鎮街、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建立協調配合機制,統籌開展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氣象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實行分級管理,屬地為主。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市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組成如下:
指 揮 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市氣象局局長
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發改科技局、市教體局、市工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局、生態環境分局、市氣象局、武警中隊、國網神木供電公司的負責同志。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氣象局主要負責人擔任。
2.1市指揮部職責
貫徹落實榆林市委市政府、神木市委市政府關于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市氣象災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氣象災害總體規劃和應急措施,安排指揮氣象災害風險防控、監測預警、調查評估和災后恢復工作,組織指導各鎮街及有關部門做好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市級氣象應急響應級別并組織落實響應措施,落實市委、市政府及指揮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2.2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承擔全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防控和監測預警工作,組織氣象災害應急演練,及時發布重大氣象災害天氣信息,制定、修訂氣象災害專項應急預案,協助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災情評估和災后恢復等工作。
2.3 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按照市指揮部統一部署,根據職責分工和應急響應級別,做好應對處置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氣象災害新聞報道,發布氣象災情、搶險救災消息。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和評估工作,及時向社會公眾和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重大天氣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及時召集專家會商研判災害影響和防御對策建議,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做好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的運行管理。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氣象災害高風險地區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協調全市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氣象應急搶險,組織指導災情核查、災害損失評估等工作,及時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市發改科技局: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員指令調出救災物資,做好糧食等保障物資供應準備,立項開展災害救援和災后重建項目,指導地方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和災后重建的項目管理工作。
市教體局:負責指導學校開展氣象災害及防范應對措施等科普宣傳教育,落實學校防汛、防風、防雷電等安全措施到位,根據災情合理調整教學安排,必要時組織實施避險疏散方案。
市工貿局:負責做好通信應急保障工作,及時恢復損壞的通信設施。
市公安局:負責災區社會治安維護工作,疏導災區及周邊道路,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協助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涉及的民用爆炸物品的運輸審批工作。
市民政局:承辦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及時向受災困難群眾發放救援物資。
市財政局:負責氣象災害救災及應急處置資金的籌集、安排、撥付及使用的監督管理。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開展汛期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提供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承擔汛期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指導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排查治理城市易澇等氣象災害脆弱區域,及時向市指揮部提供城市內澇監測信息,做好災后房屋及基礎設施工程的損害評估,規劃指導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及時組織搶修損毀的公路交通設施,向指揮部提供交通受災情況,組織協調應急運力,做好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負責水旱(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組織協調全市水利設施排險除險工作,按職責對江河、水庫、泵站等工程設施實施防洪排澇和抗旱調度,承擔汛期水旱應急搶險指導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業防災抗災救災和農業生產技術服務工作,災后及時發放農作物種子、農藥肥料等農業生產資料,開展災區疫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向市指揮部提供農業氣象災情。
市文旅局:負責明確旅游景區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定期檢查、維護相關設施設備,協調廣播、電視等媒體播發發布氣象災害預報、預警等信息,落實旅游景區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到位,協調指揮修復景區內因氣象災害被毀的旅游基礎設施。
市衛健局:負責全市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組織醫療救治、衛生防疫等衛生應急工作,對災后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等進行監督和應急。
市林業局:負責全市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做好火災防防范、救援工作。關注森林草原氣象火險等級預報,加強高風險等級地區監控力度,做好森林草原火災的防范、救援等工作。
生態環境分局:負責應急監測災區環境污染情況,提出環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議,并監督實施。
武警中隊:負責調集隊伍參加搶險救災,配合公安機關維護當地社會秩序,協調轉移、疏散受困群眾。
國網神木供電公司:負責供電設備的維護和修復工作,確保災區正常用電。
2.4現場指揮部
根據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和實際處置需要,可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指揮部指揮長擔任,全面負責災害現場應急指揮工作,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個人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副指揮長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和事發地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擔任,協助指揮長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承辦現場指揮部分配的工作任務。
2.5專家組
成立由氣象、水文、農業、森林草原、衛生、環境、地質等行業業務骨干組成的專家組。遇到重大氣象災害時,及時召開會商,研判天氣發展態勢、衍次生災害及其影響等,為指揮部決策提供指導和建議。
2.6各單位聯絡員
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各單位應分別指派1名應急聯絡員,負責信息溝通、業務協調、指令傳達等工作。如果有人員變動,要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更新應急聯絡員信息(附件3)。
3應急響應
3.l 監測預警
市氣象局依托氣象觀測站網、綜合氣象觀測業務運行信息化平臺(天元)、氣象大數據云平臺(天擎)等數據平臺,基于秦智等預報系統,通過國、省突發事件預警平臺,以及“兩微一端”等多種媒體,做好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警工作。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由氣象部門制作并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途徑除公共媒體、國家應急廣播系統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外,還包括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相關平臺。涉及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通過有關平臺向相關部門發布。氣象部門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前,要及時通知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
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同時以短信、傳真等方式向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通報災情。
3.2研判分析和應急準備
采用氣象災害綜合研判工作制度。指揮部辦公室分析匯總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和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成員溝通研判氣象災害未來發展態勢和可能產生的影響,向市政府提出啟動、解除市級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以及防御措施建議。
采用應急準備和防御行動制度。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結合影響區域地理環境、人口密度、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分析預估氣象災害其次生、衍生災害對經濟、社會活動可能產生的影響,對威脅的相關地區作出災情預估,執行各自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準備和防御行動。做好隨時啟動應急響應的準備。
3.3 分級響應
針對干旱、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高溫、雷電、冰雹、霜凍和大霧等氣象災害,分別制定由低到高依次為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四個等級的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響應標準(附件1)。
當同時發生或可能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按照較高級別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但均未達到預警標準,卻可能或已經造成一定影響時,視情況在綜合預警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市指揮部啟動的應急響應命令后,按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響應級別,受災害影響的鎮街以及相關部門要立即進入同級應急響應狀態,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工作,加強值守班,密切監視災情。發生災害并產生影響,造成公共設施損失、人員傷亡時,應向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報送神木市氣象災害災情快報表(附件2)。
3.4 應急值守
參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有關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通信暢通,并將值守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報告上級或同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氣象部門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加強會商,做好預報預警等服務工作。
3.5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鎮街或市指揮部統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啟動II級別及以上重大氣象災害時,市指揮部可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現場處置工作。
3.6 信息公布
市指揮部辦公室統一負責氣象災害信息對外發布,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受災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和救援情況等信息對外發布。重大氣象災害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如有虛假謠傳信息,市委宣傳部要及時介入,更正虛假信息,發布正確信息,正本清源,營造良好氛圍。
3.7 應急終止或解除
根據氣象部門的監測預報,結合專家組意見,氣象災害減弱或者得到有效處置后,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經市指揮部同意后,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解除應急響應命令,并向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
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善后工作。
4 災后處置評估
4.1 調查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急管理、民政等相關成員單位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單位核定的災情、災損數據。指揮部結合成員單位核定的災情數據,全面細致分析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成效和不足,評估氣象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提出災后恢復和重建措施和建議。
4.2 災害保險
鼓勵農民、政府積極投保,減輕氣象災害帶來的損失。保險機構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4.3 預案演練
各成員單位應對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應急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市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本地的氣象災害,按照有關應急預案演練規定,定期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預警、救援應急演練,演練結束后進行總結評估。
4.4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由于玩忽職守、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5 附則
5.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氣象局牽頭制定和管理,報市政府審批發布。根據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及時組織修訂和完善,原則上5年修訂一次。各鎮街及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編制或修訂本轄區、本部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5.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5.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6 附 件
附件1:神木市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等級標準
2:神木市氣象災害災情快報表
3:神木市氣象災害預警聯絡員登記表
4:名詞解釋
5:神木市氣象災害應對處置流程圖